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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危爆运输车爆炸,7人失联13人受伤!失联人员身份已确定!(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018-04-11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事故播报

4月10日23:50左右,陕西镇安县月河镇菩萨店村一危爆运输车辆发生爆炸,经初步确认,已造成7人失联。

据了解,失联的7人是:河南省固始县化工有限公司2名运输人员和陕西祥盛民爆公司2名库管、1名爆破员、1名保安、1名值班长。

周边19名职工和群众受伤,其中重伤1人、轻伤3人、轻微伤15人,均已送往医院救治。

目前,副省长胡明朗已赶往现场。伤员救治、现场救援及原因调查等工作正在进行中。爆炸发生后,镇安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迅速带领公安、消防、安监、卫计等单位工作人员赶到事发地点,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并成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全力做好“4.10”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经初步了解,此事故由车牌号为豫SA3766危爆运输车辆突然爆炸引起,目前爆炸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据村干部介绍,现场仍在救援,失联人员未找到,因为“它这个是在表皮面上爆炸的”,“炸得没有了嘛”。县政府值班室人员称,爆炸的是辆拉炸药的车子。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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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以5大典型道路运输事故作为案例,看看事故暴露出了哪些安全隐患↓↓↓


案例1京沪高速江苏淮安段2005年“3.29”事故①时间:2005年3月29日19时许②地点:京沪高速公路南行线沂淮江段103公里500米处③经过:一辆装运40.44吨液氯(核载15吨)罐式半挂货车因左前轮突然爆胎,方向失控撞毁中央护栏,冲入对向车道并发生侧翻,与对向驶来的半挂车碰撞,液氯罐车所载液氯泄漏。④后果:事故造成29人中毒死亡,456人中毒住院治疗,1867人门诊留治。
暴露问题:①肇事液氯重型罐式半挂货车严重超载,核定载质量为15吨,事发时实际运载液氯多达40.44吨,超载169.6%。②车辆违规使用报废轮胎,导致左前轮爆胎,在行驶的过程中车辆侧翻,致使液氯泄漏。③肇事车驾驶员、押运员在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失去最佳救援时机,直接导致事故后果的扩大。④车辆没有办理危险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属于违法运输。案例2京珠高速河南信阳段2011年“7.22”事故①时间:2011年7月22日3时43分②地点:京珠高速河南省信阳段938公里115米处③经过:一辆大型卧铺客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生爆燃,客车继续前行145米至京珠高速938公里260米处,与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刮蹭碰撞后停车。④后果:事故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客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2342.06万元。
暴露问题:①事故大型卧铺客车不是危险货物专用车辆,不具备运输危险货物资格。②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的情况下,违法运输了15箱共300公斤的易燃危险化学品偶氮二异庚腈。③XX集团以包代管,默许事故车辆长期违规站外经营。④X公司多次违规运输危化品,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未按照规定加贴危化品安全标签和包装标识。案例3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2014年“7.19”事故①时间:2014年7月19日2时57分许②地点: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1309公里33米处③经过:一辆自东向西行驶运载乙醇的轻型货车,与前方停车排队等候的大型普通客车发生追尾碰撞,轻型货车运载的乙醇瞬间大量泄漏起火燃烧,致使大型普通客车、轻型货车等5辆车被烧毁。④后果:事故造成5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4人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00余万元。
暴露问题:①轻型货车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属于违法运输危险货物。②轻型货车《公告》车辆类型为蓬式运输车,注册登记时载明车辆类型为轻型仓栅式货车。③轻型货车存在非法改装和伪装。非法加装可移动的塑料罐体用于运输乙醇;在车辆前部和车身货箱两侧有“洞庭渔业”字样,用于伪装运输乙醇。④轻型货车核定载货量1.58吨,实际装载乙醇6.52吨,属于严重超载运输。⑤XX化工有限公司一直使用非法改装的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肇事轻型货车运输乙醇。⑥XX公司对承包经营车辆管理不严格,对事故大客车在实际运营中存在的站外发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⑦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不具备二类底盘销售资格,超范围经营出售车辆二类底盘,并违规提供整车合格证。⑧XXXX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和XX汽车检测站有限公司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工作不规范,检验过程中无送检人签字,检验报告批准人不具备授权签字资格。案例4晋济高速陕西晋城段2014年“3.1”事故①时间:2014年3月1日14时45分许②地点:晋济高速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内9公里加605米处③经过:两辆运输甲醇的半挂货车发生追尾相撞,碰撞致使后车前部与前车尾部铰合在一起,造成前车尾部的防撞设施及卸料管断裂、甲醇泄漏,后车正面损坏。为关闭主卸料管根部球阀,前车向前移动1.18米后停住。此时后车发生电气短路,引燃地面泄漏的甲醇,形成流淌火迅速引燃了两辆事故车辆(后车罐体没有泄漏燃烧)及隧道内的其他车辆。④后果:事故共造成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
暴露问题:①两辆事故危险化学品罐式半挂车实际运输介质均与设计充装介质、《公告》和《合格证》签注的运输介质不相符。②不同介质化学特性有差异,在计算压力、卸料口位置和结构、安全泄放装置的设置要求等方面均存在差异,不按出厂标定介质充装,造成安全隐患。③两辆事故危险化学品罐式半挂车未按国家标准要求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属于不合格产品。④被追尾碰撞车辆未经过检验机构检验销售出厂,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⑤被追尾碰撞车辆罐体壁厚为4.5毫米,不符合国家标准(GB18564.1-2006)的规定,属于不合格产品。⑥肇事车辆(后车)行车记录仪有故障不能使用。⑦两辆事故车辆都存在明显安全缺陷,但相关检验机构违规出具“允许使用”的检验报告。⑧XXX物流有限公司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不落实,驾驶员和押运员习惯性违章操作,罐体底部卸料管根部球阀长期处于开启状态。⑨肇事车辆在行车记录仪发生故障后,仍然继续从事运营活动。⑩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仍然存在“以包代管”问题。案例5荣乌高速山东莱州段2015年“1.16”事故①时间:2015年1月16日17时40分许②地点:荣乌高速烟台莱州段305公里处③经过:一辆小型面包车因桥面结冰侧滑失控,与路中心护栏碰撞。后方驶来的一辆重型罐式货车行至事故路段采取避让措施时车辆侧滑失控,右前部与小型面包车左后部相撞后,又与路中心护栏碰撞后斜停在快车道内。后方同向驶来的大型普通客车也辆侧滑失控,右前部与重型罐式货车左后部相撞,导致重型罐车后下部防护装置及卸料管损坏,所载汽油发生泄露,在重型罐车驾驶人下车手工操作关闭罐体紧急切断装置时,泄漏的汽油起火燃烧并顺桥面向西南方向漫延。此时,后方同向驶来的一辆小型越野客车(核载5人,实载2人)制动不及与大型客车左侧中前部碰撞后,反弹至火场中。④后果:事故造成12人死亡6人受伤。
暴露问题:①车辆上道路行驶前没有关闭紧急切断阀,导致发生追尾碰撞事故后大量汽油泄露。②车辆罐体实际容积与《公告》不一致,超过《公告》容积约6立方米。③车辆核载16.23吨,实载19.5吨,超载运输。④运输有限公司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对挂靠车辆挂而不管,对挂靠车辆驾驶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致使肇事重型罐式货车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⑤XX公司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非法生产并销售肇事重型罐式货车罐体,且罐体实际容积大于《公告》的容积,属“大罐小标”。⑥XX集团有限公司装卸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未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充装查验制度,违规为肇事重型罐式货车超载充装汽油。

危险品运输有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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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品运输是特种运输的一种,是指专门组织或技术人员对非常规物品使用特殊车辆进行的运输。一般只有经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核,并且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才能有资格进行危险品运输。

      危险品是易燃易爆有强烈腐蚀性的物品的统称,危险品的运输存在巨大的危险性,稍不注意可能会造成物资损失或者人员伤亡,依据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和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两个国家标准将化学品按其危险性分为8大类:①爆炸品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③易燃液体④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⑤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⑥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⑦放射性物品⑧腐蚀品。








起火自救方法

爆炸品


灭火方法:用水冷却达到灭火目的,但不能采取窒息法或隔离法。禁止使用砂土覆盖燃烧的爆炸品,否则会由燃烧转为爆炸。扑救有毒性的爆炸品火灾时,灭火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


撒漏处理: 对爆炸物品撒漏物,应及时用水湿润,再撒以锯末或棉絮等松软物品收集后,保持相当湿度,报请消防人员处理,绝对不允许将收集的撒漏物重新装入原包装内。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灭火方法:将未着火的气瓶迅速移至安全处;对已着火的气瓶使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火势不大时,可用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灭火器扑救。


撒漏处理:运输中发现气瓶漏气时,特别是有毒气体,应迅速将气瓶移至安全处,并根据气体性质做好相应的防护,人站在上风处,将阀门旋紧。大部分有毒气体能溶解于水,紧急情况时,可用浸过清水的毛巾捂住口鼻进行操作,若不能制止,可将气瓶推入水中,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易燃液体


灭火方法:消灭易燃液体火灾的最有效方法是采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扑救。


撒漏处理 及时用砂土或松软材料覆盖吸附后,集中至空旷安全处处理。覆盖时,要注意防止液体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污染环境。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一般都可用水和泡沫扑救,相对其他种类的危险化学品而言是比较容易扑救的,只要控制住燃烧范围,逐步扑灭即可。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灭火方法:氧化剂着火或被卷入火中时,会放出氧而加剧火势,即使在惰性气体中,火仍然会自行延烧;无论是将货舱、容器、仓房封死,或是用蒸汽、二氧化碳及其他惰性气体灭火都是无效的;如果用少量的水灭火,还会引起物品中过氧化物的剧烈反应。因此,应使用大量的水或用水淹浸的方法灭火,这是控制氧化剂火灾的最为有效的方法。


有机过氧化物着火或被卷入火中时,可能导致爆炸。所以,应迅速将这些包件从火场中移开,人员应尽可能远离火场,并在有防护的位置用大量的水来灭火。


撒漏处理: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如有溢漏,应小心地收集起来,或使用惰性材料作为吸收剂将其吸收起来,然后在尽可能远的地方以大量的水冲洗残留物。严禁使用锯末、废棉纱等可燃材料作为吸收材料,以免发生氧化反应而着火。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灭火方法:液体毒害品着火,可根据液体的性质(有无水溶性和相对密度的大小)选用泡沫灭火,或用砂土、干粉、石粉等施救。


固体毒害品着火可用水或雾状水扑救。


无机毒害品中的氰、磷、砷或硒的化合物遇酸或水后能产生极毒的易燃气体氰化氢、磷化氢、砷化氢、硒化氢等,因此着火时,不可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剂,也不宜用水施救,可用干粉、石粉、砂土等进行扑救。 


撒漏处理:毒害物泄漏时应及时处置,一定要做好防护工作及疏散工作。因为绝大多数有机毒害物都是可燃物,且燃烧时能产生大量的有毒或极毒的气体,所以,做好毒害品着火时的应急灭火措施是十分重要的。


放射性物品


灭火方法:当放射性物品着火时,可用雾状水扑救;灭火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具,并站在上风处,向包件上洒水,这样有助于防止辐射和屏蔽材料(如铅)的熔化,但注意不能使消防用水过多,以免造成大面积污染。


 放射性物品沾染人体时,应迅速用肥皂水洗刷至少3次;灭火结束时要很好地淋浴冲洗,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应在防疫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清洗。 


撒漏处理:当放射性物品的内容器受到破坏,使放射性物质可能扩散到外面,或剂量较大的放射性物品的外容器受到严重破坏时,必须立即通知当地公安部门和卫生、科学技术管理部门协助处理,并在事故地点划区适当的安全区,悬挂警告牌,设置警戒线等。


腐蚀品


灭火方法:腐蚀品着火,一般可用雾状水或干砂、泡沫、干粉等扑救,不宜用高压水,以防酸液四溅,伤害扑救人员。


撒漏处理:硫酸、卤化物、强碱等遇水发热、分解或遇水产生酸性烟雾的物品泄漏或着火时,不能用水施救,可用干砂、泡沫、干粉扑救或矿砂吸附。







来源:镇安县人民政府、陕西都市快报、新京报、视觉中国等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编辑: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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